关于做好航空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航空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航空学院2026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根据各毕业班人数给予核定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在班级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中均排名前40%;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或取得其他校级以上称号或者荣誉原则上至少一项;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各辅导员把通知下发到各毕业班级,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
(二)班级评选。各毕业班级按照要求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本班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拟定候选人员,于6月3日前上报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提交的候选人员名单进行评议,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两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指标,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审核。各二级学院将初选人名单及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学团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德科学工”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校级优秀毕业生”报送校领导审批。
四、报送材料
各班级报送材料清单
经批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六、其他
1、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情况的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2、评选工作监督电话:17866908597
附件:
学团工作部制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促进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航空学院2026届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航空学院2026届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名额: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10%,根据各毕业班人数给予核定评选名额。
二、评选条件
(一)爱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牢记并践行党和国家对新时代大学生的期望和教导;
(二)励志。志向高远,自愿到乡镇基层、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优先推荐;
(三)求真。热爱所学专业,恪守学术道德,践行诚信,态度端正;
(四)力行。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勤工助学、文娱体育、科技文化创新、就业创业实践等活动,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五)勤学。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在班级学习成绩以及综合素质测评中均排名前40%;且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或取得其他校级以上称号或者荣誉原则上至少一项;
(六)修德。模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崇尚美德,乐于奉献,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七)明辨。明辨是非,有清晰的职业生涯规划方向;
(八)笃实。在各类职业规划大赛、创业大赛、求职技能大赛等赛事活动中表现优异的学生,或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或在某一方面取得过突出成绩,或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获取荣誉的学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选办法及审批程序
(一)学生申请。各辅导员把通知下发到各毕业班级,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提交申请材料。
(二)班级评选。各毕业班级按照要求成立班级评选小组,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对本班符合评选条件的同学进行民主评议,拟定候选人员,于6月3日前上报二级学院。
(三)二级学院审核。各二级学院评选工作小组对班级提交的候选人员名单进行评议,确定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两个工作日,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监督。对不按规定程序评选、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指标,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学校审核。各二级学院将初选人名单及材料于6月10日前报学团工作部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德科学工”微信公众号和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将公示无异议“校级优秀毕业生”报送校领导审批。
四、报送材料
各班级报送材料清单
- 成立评选工作小组的成员的通知截图(班级学生无异议)、名单;
- 各班级综合测评评选小组公示无异议截图、班级公示无异议截图;
- 各班级下发的正式通知,需包含名额分配、评选办法;
- 各班级公示无异议的校级优秀毕业生人员名单;
- “校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需提供该生成绩单;
- 优秀毕业生评审表(一式两份)。
经批准的校级优秀毕业生,授予“校级优秀毕业生”称号,颁发由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印制的优秀毕业生证书。
六、其他
1、毕业离校前如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情况的优秀毕业生,学校负责收回其优秀毕业生证书,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2、评选工作监督电话:17866908597
附件:
- 关于成立航空学院2026届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表;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测评管理办法;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综合测评算分表;
- 毕业班综合测评表格模板。
航空学院
2026年5月27日
2026年5月27日
附件1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 姓 名 | 性 别 | 出生年月 |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学 历 | 大专 | ||||||
| 学 校 |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 专 业 | |||||||
| 简要事迹及所获相关奖励 | (300字以内) | ||||||||
| 推荐理由 | 辅导员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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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级学院 审核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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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审批 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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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学院: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名单
| 序号 | 姓名 | 专业 | 班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