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10-20 09:26:10 作者: 浏览量:13417
全院师生:
经过各班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评议和教育与艺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认定,现将以下430名同学认定为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全院师生如有异议,可在2日内向教育与艺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提出质疑。
如在公示期内无异议,教育与艺术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认定小组将公示结果上报至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冉祥勇 咨询电话:18653405279
咨询地点:A5-218
教育与艺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公示.pdf (192.82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