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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新闻编辑:
发布日期:2026-09-08
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做好我校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 号)、《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鲁教财发〔2019〕1号)和《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管理办法》(德科院学字〔2026〕12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认定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中因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存在困难的。
二、组织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能,负责认定工作的组织和管理。
各二级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书记为组长,团总支书记为副组长,全体辅导员为成员的认定小组,负责本学院认定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同时,成立由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任成员的班级评议小组,负责班级民主评议工作。评议小组成员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评议小组成立后,成员名单要在班级、本学院范围内公示。评议对象不得担任评议小组成员。
三、认定档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困难和一般困难三档。
四
、认定
流程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使用《山东省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量化指标体系》,使用山东省学生资助一网通办平台(以下简称“一网通办平台”),采取学生自我测评、评议小组民主评议相结合的方法,确定得出困难程度量化测评分值,在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情况下,最终确定学生困难等级。
(一)组织发动。
各班级通过主题班会、班级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做好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宣传工作,使学生充分了解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时间安排、认定标准、认定程序等具体事项;按要求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并公示。
(二)学生申请。
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应填写
《
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附件1)
内容,提前准备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相关佐证材料
(
材料清单见
附件2;
学生所提供的村居证明等材料应当为
近期
开具,自然灾害、疾病等证明材料原则上为
近年发生且会带来长期影响
的
;
已发送至各
二级学院
的全国
资助
系统和山东省系统中导出的特困类型学生不需提供证明材
料,上述类型学生可在认定系统中识别)
。
学生通过“爱山东”APP的
“学生资助一网通办平台”
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根据个人
实际情况
对家庭经济情况、个人消费支出情况等相关指标进行填报,提交申请,并上传佐证材料、《个人承诺书》(附件3)、《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附件4)。
(三)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组织民主评议,登录班级一网通办平台,查看学生自评分数和佐证材料,对学生自评情况有异议的可根据问题选项进行调整,修正得分;审核《个人承诺书》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班级评议小组结合学生最终得分和佐证材料,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等综合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班级困难认定;认定结果在全班范围内公示不少于1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评议小组签字的《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6)并提交二级学院审核。
(四)二级学院审核。
二级学院认定小组登录一网通办平台,逐一查看班级认定情况(包括申请书、申请理由/佐证材料、个人承诺书、授权书、班级评议报告),有异议的退回修改或作出调整;认定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2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7)并提交学校审核。
(五)学校
审核。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登录一网通办平台,审核各二级学院提交的认定材料,审核无误后进行学校认定;认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传学校领导小组签字的《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并发布认定结果。认定结果作为本学年学生资助工作开展的重要依据。
五、
具体时间安排
组织发动:9月8日-9日
学生预申请:9月10日-11日
学生一网通办平台申报:9月12日-14日
班级认定:9月15日-16日
班级公示:9月17日
二级学院审核:9月20日-21日
二级学院公示:9月22日-23日
学校审核:10月8日-10日
学校公示:10月12日-16日
注: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涉及勤工助学、国家助学金、校级助学金等各类资助工作,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前完成系统填报及审核公示工作。
六、材料报送清单
(一)各
二级学院
认定材料
(
9月24日前
)
1.《XX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表》(附件5,按年级、班级排序,每班按困难程度由高到低排序,电子版、纸质版)
2.《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6)
3.《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见附件7)
(二)
认定工作、助学金评审工作基本结束后,
各二级学院从
一网通办平台
导出
《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签字、盖章,
按
汇总表
(附件
5
)
顺序
排列
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送格式
上述材料以
二级
学院
为单位统一报送。
1.电子版:压缩包命名为“XXXX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材料”,发送至
dkxtgzb@163.com
。
2.纸质版:按要求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至B12楼205办公室。
七
、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科学认定是做好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基础,是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组织,加强宣传。
各二级学院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让每一名学生知晓、知情认定政策和流程。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完成认定测评工作,学生相关证明材料留存二级学院备案。
3.严格程序,公平认定。
各二级学院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科学认定,并对认定结果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为接下来实现精准资助、应助尽助的工作目标提供基础保障。
4.广泛核查,加强惩戒。
各二级学院要加大核查力度,保证学生自我测评结果的真实性。对于弄虚作假、欺瞒谎报家庭经济状况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认定资格及当年受资助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附件:1.山东省高等教育资助申请表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材料清单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个人承诺书
4.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5.XXXX学院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汇总
6.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
7.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报告(模板)
学团工作部
202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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