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科技职业学院2026年专业带头人招聘公告
一、学校概况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由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德州市首家高职院校。办学38年来,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累计向社会输送各类技能型应用、管理人才达20余万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高度评价,多次荣获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创业先进单位。
学校建有中心校区和主校区,校园占地2260亩,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7万余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0万余册。学院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区域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学校设智能制造学院、航空学院、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了58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实施“专家治校、教授治学、人才强校"战略,先后派出百余名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修,到对口企业挂职锻炼,并多次选派骨干教师到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深造。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为先,践行“1+3+N”人才培养模式,把产业链、专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相衔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就业能力,在教学过程中,线上线下相结合,采用项目化、案例式、模块化等教学方法,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促进学生全方位综合发展,连续五年实现就业满意率在96%以上。
学校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打造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双师型” 教师队伍。数控技术专业、会计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医学护理系被评为省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打造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诚聘各重点专业带头人。
二、招聘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及失信记录,身心健康,能全职在岗履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紧缺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可放宽至60周岁)。
2.学历与职称: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经验要求:具有多年高等学校专业建设管理经验,或多年行业龙头企业技术管理、研发经验,熟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与行业发展趋势。
4.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团队组建、资源整合、统筹协调能力,能牵头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具备教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能带领团队开展教改、科研及技术转化;具备产教融合意识,能有效对接行业企业,推动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建设。
四、核心任职要求(满足1项及以上即可优先录用)
1.教学与教改: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牵头建设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2.科研与技术: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技术攻关项目,或拥有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已转化落地优先),或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3.产业与校企合作:主导过2项及以上校企合作项目(如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订单班),或为企业解决过关键技术难题、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年效益500万元以上),或具备行业协会、企业核心资源,能推动岗课赛证融合。
4.竞赛与育人: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五、岗位职责
1.专业建设引领:牵头制定本专业(群)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与课程标准,推动专业内涵建设,力争3年内将专业建成校级重点专业,争创省级特色专业。
2.教学与团队建设:每年承担不少于2门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组建并带领专业教学团队,做好青年教师“传帮带”,提升团队整体教学、实践能力,打造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3.教科研与成果转化:带领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每年发表核心论文或出版规划教材不少于1项;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横向课题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如行业培训、技术咨询)。
4.产教融合推进:牵头开拓校内外实训基地,聘期内与至少2家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订单班)、3家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实习+就业);引入行业标准与企业资源,推动“校企双元、岗课赛证”融合育人。
5.竞赛与质量提升:组织指导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教学竞赛,三年内获省赛最高奖项、五年内获国赛奖项(具体赛项见学校指定的标志性成果);监督专业教学全过程,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跟踪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出专业优化改进建议。
6.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办的其他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六、福利待遇(一人一议)
1.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成果奖励”薪资模式,根据学历、职称条件、具体岗位职责等核定薪酬,“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聘期内以学校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教科研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符合德州市人才政策条件的,另享受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每月生活补贴。
4.入职可直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教学名师,支持参加国内外研修、学术交流,助力个人职业发展。
5.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节日福利等,如有需要,可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优先筛选,滚动面试)。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扫码填写《2026年专业带头人招聘信息统计表》。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由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也是德州市首家高职院校。办学38年来,学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深入推进校企合作,累计向社会输送各类技能型应用、管理人才达20余万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与高度评价,多次荣获国家、省、市荣誉称号,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教学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山东省就业创业先进单位。
学校建有中心校区和主校区,校园占地2260亩,建筑面积8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1.7万余人,教学科研设备总值1.15亿元,馆藏纸质图书160万余册。学院积极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对接区域主导产业和战略新兴产业。学校设智能制造学院、航空学院、交通学院、信息工程学院、数字经济学院、医学护理学院、教育与艺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乡村振兴学院等二级学院,开设了58个专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
学校实施“专家治校、教授治学、人才强校"战略,先后派出百余名教师到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修,到对口企业挂职锻炼,并多次选派骨干教师到德国、澳大利亚、新加坡等国家深造。学校坚持立德树人为先,践行“1+3+N”人才培养模式,把产业链、专业链、人才链、创新链相衔接,培养学生专业技能和创新就业能力,在教学过程中,线上线下相结合,采用项目化、案例式、模块化等教学方法,并充分发挥第二课堂的作用,促进学生全方位综合发展,连续五年实现就业满意率在96%以上。
学校以师德建设为重点,强化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引进高层次、高技能专业人才,打造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双师型” 教师队伍。数控技术专业、会计专业教学团队被评为省级优秀教学团队,医学护理系被评为省级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快推进高水平专业群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打造适应现代职业教育发展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国诚聘各重点专业带头人。
二、招聘专业 三、招聘基本条件
1.政治素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职业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师德师风优良,无违法违纪、学术不端及失信记录,身心健康,能全职在岗履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国家级、省级高层次人才、紧缺领域核心技术人才可放宽至60周岁)。
2.学历与职称:具备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备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
3.经验要求:具有多年高等学校专业建设管理经验,或多年行业龙头企业技术管理、研发经验,熟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与行业发展趋势。
4.能力要求:具备较强的团队组建、资源整合、统筹协调能力,能牵头制定专业发展规划、优化人才培养方案;具备教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能带领团队开展教改、科研及技术转化;具备产教融合意识,能有效对接行业企业,推动实训基地、产业学院建设。
四、核心任职要求(满足1项及以上即可优先录用)
1.教学与教改: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改革项目、专业建设项目,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级教学成果一等奖,或牵头建设国家级、省级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
2.科研与技术: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科研课题、技术攻关项目,或拥有2项及以上发明专利(已转化落地优先),或在核心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专业论文,或主编国家级规划教材。
3.产业与校企合作:主导过2项及以上校企合作项目(如共建产业学院、实训基地、订单班),或为企业解决过关键技术难题、创造显著经济效益(年效益500万元以上),或具备行业协会、企业核心资源,能推动岗课赛证融合。
4.竞赛与育人:指导学生参加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二等奖及以上,或指导教师参加教学能力大赛获省级一等奖及以上。
五、岗位职责
1.专业建设引领:牵头制定本专业(群)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课程体系与课程标准,推动专业内涵建设,力争3年内将专业建成校级重点专业,争创省级特色专业。
2.教学与团队建设:每年承担不少于2门专业课教学任务,教学质量评价优秀;组建并带领专业教学团队,做好青年教师“传帮带”,提升团队整体教学、实践能力,打造结构合理的“双师型”教学团队。
3.教科研与成果转化:带领团队申报省部级及以上教改、科研项目,每年发表核心论文或出版规划教材不少于1项;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技术研发、横向课题合作,推动科研成果转化与社会服务(如行业培训、技术咨询)。
4.产教融合推进:牵头开拓校内外实训基地,聘期内与至少2家行业头部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共建实训基地/订单班)、3家企业建立紧密合作(实习+就业);引入行业标准与企业资源,推动“校企双元、岗课赛证”融合育人。
5.竞赛与质量提升:组织指导师生参加各级各类技能竞赛、教学竞赛,三年内获省赛最高奖项、五年内获国赛奖项(具体赛项见学校指定的标志性成果);监督专业教学全过程,保障人才培养质量,跟踪毕业生就业质量,提出专业优化改进建议。
6.完成学校、二级学院交办的其他专业建设相关工作。
六、福利待遇(一人一议)
1.实行“基础工资+绩效工资+成果奖励”薪资模式,根据学历、职称条件、具体岗位职责等核定薪酬,“一人一策、一事一议”。
2.聘期内以学校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按学校教科研奖励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3.学校提供校内周转住房,符合德州市人才政策条件的,另享受德州市人才安家补贴、每月生活补贴。
4.入职可直聘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优先推荐参评省级以上人才项目、教学名师,支持参加国内外研修、学术交流,助力个人职业发展。
5.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定节假日、寒暑假、节日福利等,如有需要,可协助解决子女入学。
七、招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招满即止(优先筛选,滚动面试)。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扫码填写《2026年专业带头人招聘信息统计表》。
•应聘者需将以下材料打包发送至学校招聘邮箱dkxyzp@163.com(邮件主题命名:专业带头人+姓名+应聘专业,如:专业带头人+张三+新能源汽车技术)。
• 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教科研/产业成果、获奖情况、联系方式)。
• 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双师型”相关证明。
• 核心成果材料(课题立项书、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校企合作证明等)。
• 咨询电话:0534-7448663,15092139866(王老师),15053475599(周老师)。
3.资格审核:学校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4.面试测评:学校将组织测评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灵活采用试讲、答辩、专家评议、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开展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5.体检与考察:面试合格者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背景调查与业绩考察,确认无问题后发放录用通知。
6.签约入职:应聘者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首个聘期为3年,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待遇及发放方式等。首次聘用期满,续聘工作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应聘者需保证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终身禁止应聘我校。
2.入职后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将按聘期目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党群工作部所有,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 个人简历(含学习、工作经历、教科研/产业成果、获奖情况、联系方式)。
• 学历学位证、职称证、职业资格证、“双师型”相关证明。
• 核心成果材料(课题立项书、获奖证书、论文论著、专利证书、校企合作证明等)。
• 咨询电话:0534-7448663,15092139866(王老师),15053475599(周老师)。
3.资格审核:学校对应聘者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后通知面试,未通过者不另行通知。
4.面试测评:学校将组织测评工作组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灵活采用试讲、答辩、专家评议、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开展测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要求和理论水平。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应聘人员基本情况,经学校研究确定应聘人员是否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5.体检与考察:面试合格者统一安排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背景调查与业绩考察,确认无问题后发放录用通知。
6.签约入职:应聘者按要求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学校对引进人才实行聘期管理,以合同方式明确双方的责、权、利以及违约责任。首个聘期为3年,明确聘期目标任务、待遇及发放方式等。首次聘用期满,续聘工作按学校相关政策执行。
八、其他说明
1.应聘者需保证报名材料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终身禁止应聘我校。
2.入职后需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学校将按聘期目标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将按规定解除聘用关系。
3.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德州科技职业学院党群工作部所有,未尽事宜可来电咨询。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
2026年2月
2026年2月


